意大利船級社RINA發(fā)布了《船舶能效管理計劃第3部分(SEEMP PART III):船舶營運碳強度計劃制定指南》
該指南旨在支持《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附則VI第26.3條的實施,意大利船級社RINA即要求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對5000GT及以上的國際航運船舶(部分船型除外)制定經(jīng)過驗證的能效管理計劃,以減少碳排放。
受影響的船型包括散貨船、通用型貨船、集裝箱船、郵輪型客船、氣體運輸船、普通貨船、LNG運輸船、冷藏貨船、滾裝貨船、滾裝汽車船、滾裝客船和油船。
SEEMP PART I 適用于所有400 GT及以上的船舶,提供了一種通用方法來監(jiān)測船舶和船隊的能效表現(xiàn),并描述了各種能效措施來提高船舶的能效表現(xiàn)、降低碳強度。
SEEMP PART II 適用于所有5000 GT及以上的船舶,介紹了船舶燃料油消耗數(shù)據(jù)收集計劃。
SEEMP PART III要求受影響船舶提交三年期的實施計劃,說明如何達到所要求的碳強度指標(biāo)(CII)。SEEMP PART III還描述了計算CII所需的數(shù)據(jù),以及在SEEMP PART II未涉及的情況下獲取相關(guān)數(shù)據(jù)的方法。
指南于2022年8月1日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