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 船用設備MED認證如何快速取證
1. 船用設備MED
歐盟CE認證覆蓋許多指令,而MED指令是其中針對船用產品之一,船用設備指令2014/90/EU-MED的修訂指令于2016年9月18日正式生效,并同時廢除指令96/98 / EC。
該指令覆蓋了注冊歐盟成員國的所有船舶,其主要目的是確保船用設備必須符合國際海事組織所同意的國際公約(例如SOLAS)的要求,此外也必須符合歐盟的安全性能標準。所批準的要求用來協調和保證一個成員國所簽訂的證書能被歐盟其他的成員國所接受。該指令適用于所有的注冊船舶的團體。制造商的產品由歐盟委員會授權的認證機構(NB)進行認證,如果達到要求,就可以獲得《EC合格聲明書》以及在產品上加貼標志——此時,制造商的產品就可以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了。
2. 什么樣的產品可以做船用設備指令認證
船用設備指令的附錄所覆蓋的設備名單包括如下:
2.1救生設備
2.2海洋污染防治設備
2.3消防設備
2.4導航設備
2.5COLREG 72要求的設備
2.6SOLAS II-1下的設備
具體的清單,見http://www.www.extfile.cn/content/90.html
3. 船用設備MED認證流程
3.1根據申請人提供產品確認認可模式后出具報價單及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方可正式實施項目;
3.2 項目確定后,上海思緒工程師進廠進行船用設備MED認證基本觀念培訓,相關產品安全指令及產品安全標準介紹,并解說相關產品安全指令及產品安全標準之要求;我們定期會免費更新有關的標準;
3.3與貴公司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流,確認產品改善方向及討論切實可行之改善方案;
3.4對貴公司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審查,指出與MED認證要求不符之處,并協助貴公司工程師了解如何進行技術數據修訂整改;
3.5正式資料和申請提交NB公告機構后,與審核機構進行溝通,確保符合MED指令的要求。
3.6貴公司進行認證樣品的準備進行型式實驗,或者貴公司獲得第三方有效期的型式實驗報告;
3.7認證樣機與資料準備完畢,我方聯系專業實驗機構送樣檢驗;
3.8協助建立正確、完整之CE合格聲明書;
3.9產品通過認證及取得證書;
3.10指導粘貼輪舵標志;
4. 船用設備指令所選擇的認證模式
4.1 船用設備指令附錄MED列明了每個產品所需的模塊,檢查類型以及證明要求。
4.2制造商有權在以下的復合模塊中選擇(除了甲板覆蓋物外):B+D,B+E或B+F,以及其他規定的模式
4.3 MODULE B -EC TYPE-EXAMINATION
1. EC型式審查是合格評定程序的一部分,在該程序中,公告機構檢查船用設備的技術設計,并驗證和證明船用設備的技術設計符合相關要求。
2. EC型式審查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進行:
-對整個產品(生產類型)的代表性樣品進行檢查;
-通過檢查程序中提到的技術文件和支持性證據,以及對產品一個或多個關鍵部件(生產類型和設計類型的組合)的代表性樣品的檢查,評估船用設備的技術設計的充分性。
4.4 MODULE D 基于生產過程質量保證的型式一致性
是合格評定程序的一部分,據此,制造商履行質量體系和 合格標記和合格聲明規定的義務,并確保和聲明相關的船用設備符合要求。與EC型式審查證書中描述的類型一致,并且符合適用于該證書的國際文件的要求。
4.5 MODULE E模式:基于產品質量保證的型式符合性
制造商必須操作一個源于ISO9001,與成品檢驗,測試相關的,服從監管質量體系
4.6 MODULE F 基于產品驗證的型式符合性
該模塊用于船用設備的制造商沒有一個標準化的質量保證體系。公告機構必須執行適當的檢驗和檢查以證明其是根據一個統計程序來證明產品的認可。
所有產品應根據本指令進行單獨檢查和測試,以驗證是否符合EC型式審查證書中所述的認證型式以及設備的適當要求
4.7 MODULE G 基于單元驗證的符合性
5. EC型式試驗
5.1 EC型式試驗是要求申請依據MED指令要求依據有關的標準進行的型式實驗。
申請程序如下:
制造商或其在歐共體的授權代表應向某個注冊認證機構提出進行EC型式試驗的申請,并提交一臺有關產品進行型式實驗,如果需要可以提供更多產品樣品。
申請書須包括:
—制造商的名稱和地址,如果申請是由授權代表提出的,還包括其名稱和地址;
—未向任何其他公告機構提交同一申請的書面聲明
—產品的技術文件,如說明書,圖紙,規格參數等:
5.2 各成員國的公告機構應按以下描述的方式進行EC型式試驗:
應先檢查該產品的技術結構文件,以確認其是否合乎要求及是否屬于相關產品。
檢查所依據的標準是否已被正確的應用。
檢查沒有使用標準的更新,根據指令的要求,合理的方法是否被采用。
與制造商達成協議,進行必要的檢測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