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級社認證對陀螺羅經、操舵儀、雷達的定義
1、陀螺羅經
a) 主要依據為國際海事組織大會決議 A.424(Ⅺ)《電羅經性能標準建議案》;IEC60945-2002《船舶航海和無線電通訊設備系統一般要求、試驗方法和要求的試驗結果》;GB/T4300-94《船用
陀螺羅經通用技術條件》。
b) 陀螺羅經由主羅經、電源轉換箱、航向轉發箱、分羅經(選配)、數字分羅經(選配)組成。主羅經是整套羅經的核心,由靈敏部件、內外框架、傳動部分、方位和傾斜放大板、控制板
組成,而靈敏部件又由陀螺儀、電磁擺、8 字線圈、貯液缸體組成。陀螺羅經穩定后,陀螺儀保持指北不動,船舶轉動時形成的角度由放大器等控制系統處理后經航向轉發箱提供航向
模擬信號給雷達、操舵儀等導航設備。
2、操舵儀
a) 主要依據為國際海事組織 MSC.64(67)號決議附件3 自動操舵儀性能標準;IEC60945-2002《船舶航海和無線電通訊設備系統一般要求、試驗方法和要求的試驗結果》;中國船級社《鋼質海
船入級規范》2006 版第 3 篇第13 章;GB/T11877-1999《船用陀螺羅經組合操舵儀技術條件》;GB/T11876-1989《船用隨動操舵儀通用技術條件》。
b) 操舵儀由主操縱臺、簡易操縱臺、啟動箱、反饋機構、三面舵角指示器(選配)組成;分別具備自動、隨動、簡單三種操縱方式;自動操舵儀在自動操舵時運用“PID”運算和天調來控
制舵機系統,保持船舶在各種海況、裝載情況下按既定航線穩定航行。
3、雷達
a) 主要依據為IEC 60945-2002 《海上導航和無線電通信設備及系統.一般要求.測試方法和要求的測試結果》;
IMO A477(XII) 《船用雷達性能標準》;IMO MSC.64(67)附件4 《雷達設備性能標準的建議案》;
b) 雷達主要由波導縫隙天線、發射機、接收機、顯示器和電源五部分組成;天線由馬達驅動作360°連續環掃;發射機的工作波段以X和S波段為主,分別稱為3cm雷達和10cm雷達,在天線尺寸相同時分別適合近距離和遠距離探測;
接收機設有抗干擾電路,以防其他相同波段雷達干擾,發射機和接收機同裝一機柜合稱為收發機;顯示器掃描線和天線同步旋轉,不同顏色顯示不同內容,使屏幕更加醒目;電源采用穩壓電源。
二、船級社認證圖紙批準
下列圖紙資料應提交審查,產品審圖圖紙/資料應至少包括如下內容:
1 整機外形、結構圖(含面板、背板布置圖);
2 主要零部件圖,如天線單元、收發單元、顯示單元、主機單元等;
3 電路原理圖;
4 系統方框圖;
5 外部接線圖;
6 產品技術條件;
7 產品使用、安裝和維護說明書;
8 軟件說明書;
9 關鍵原材料、部件清單。
三、船級社認證工廠審查
1、外購外協件進廠檢驗——標記——入庫;
自制件——機加工(熱處理)——表面處理——陀螺球、電源/報警等等模塊裝配調試、檢測——器件工裝測試——印制板裝焊——高溫貯存老化試驗——機電裝配、接線——通電檢驗——電參數調試—
—功能調試——靜基座/動基座試驗(羅經適用)——廠檢——船檢——裝箱出廠
2、制造廠家應根據相應的生產制造工藝和試驗調試要求配備適應的調試設備。比如陀螺羅經應配備陀螺羅經調試檢測裝置、經緯儀、搖擺試驗臺、旋轉試驗臺等;操舵儀應配備單面舵角指示器(含發訊器)、
數字式航發箱等;雷達應配備距離方位測試、射頻測試設備等等。
四、船級社認證型式試驗
試驗項目包括以下,最終取決于船級社認證批準的試驗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