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如何進行船級社認證
1、鋰電池基本定義
(1)單體蓄電池(battery cell):系指電池里面最小結構單元, 直接將化學能轉化為電能的基本單元裝置,包括電極、隔膜、電解質、外殼和端子(又稱極端)。
(2)蓄電池模塊(battery module):系指將一個以上單體蓄電池按照串聯、并聯或串并混聯方式組合,且只有一對正負極輸出端子,并作為電源使用的組合體。
(3)蓄電池組(battery pack):系指由于電壓或功率要求由一個或多個蓄電池模塊串、并聯而成。
(4)電池管理系統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簡稱BMS) :系指控制或管理電池系統電氣或熱性能的電子裝置。
(5)電池系統(battery system) :系指能量存儲裝置,包括電池單體或電池模塊的集成、電池管理系統、高壓電路、低壓電路、冷卻裝置以及機械總成。
(6)電池容量(Battery Capacity,C):系指電池存儲電量的大小。一般企業提供的電池容量(室溫下蓄電池以恒定電流IX(A)放電,可持續工作X小時)為額定電池容量。
2、針對鋰電池和電池管理系統 均需要進行型式認可
型式認可的模式要求:技術資料審查、型式實驗、制造商審查
2.1技術資料審查要求:
(1)總圖;
(2)主要零部件圖,包括:外殼圖、極板圖、BMS原理框圖;
(3)產品技術條件
- 磷酸鐵鋰電池必須配備電池管理系統(BMS)。
- 磷酸鐵鋰電池充放電設備應與BMS組合使用,并由其控制。
-磷酸鐵鋰電池應安裝在一個環境可控的蓄電池間(包括電池艙(室)、箱、柜)中; 從電池使用壽命和效率考慮,建議磷酸鐵鋰電池長期工作溫度為:充電0℃ ~ 45℃,放電-20℃~ 55℃。
(4)型式試驗大綱。
(5)原材料清單;
(6)重點生產工藝(如磷酸鐵鋰電池可燃易燃材料配比、涂片等);
(7)產品使用說明書。
2.2 型式實驗要求
安全性實驗:機械沖擊、擠壓、耐高溫、溫度循環、外部短路、過充電、過放電
環境試驗:外觀、性能試驗、絕緣電阻、振動、濕熱試驗、滯燃、以及試驗環境再識別其他項目。
電池管理系統型式實驗可以依據不同船級社認證對電子電器環境試驗項目的具體規定。
2.3制造商審查
船級社認證針對制造商審查,可以參照http://www.www.extfile.cn/list/cjsrz.html 中不同船級社模式要求型式認可具體的審查要求。